生產事故救濟
為承擔女性的生產風險,國家建立救濟機制,確保產婦、胎兒及新生兒於生產過程中發生事故時能獲得及時救濟,減少醫療糾紛,促進產婦與醫事人員之伙伴關係,並提升女性生育健康及安全,特制定本條例。 👏 生產事故救濟條例 詳細內容 重點: 第 11 條 第四款 「 同一生產事故已提起民事訴訟或刑事案件之自訴或告訴時將不予 救 濟」 第 12 條 第二款 「同一生產於救濟後,提起民事訴訟或刑 事案件之自訴或告訴, 中央 主管機關應以書面作成處分,命受領人返還。」 因此,事故發生時,需自行衡量賠償管道,無法政府救濟跟訴訟一起辦理。 👏 生產事故救濟作業辦法 詳細內容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20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