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孕婦必須施打的疫苗
一、流感疫苗:建議所有孕婦接種,包括第一孕期的孕婦。
婦女懷孕期間,免疫力的改變及生理機能的變化,心肺功能的負擔明顯增加,會增加孕婦感染流感及併發重症的風險。孕婦感染流感發生急性心肺疾病、住院率及死亡率比一般婦女風險高,而愈到懷孕末期其相對危險性愈高。
孕婦得到流感可能會增加胎兒發生先天性異常,如唇顎裂、神經管缺陷、心肌缺損等胎兒先天性成長異常的問題。除此之外,可能對胎兒健康的影響包括增加早產、流產、低出生體重兒及死胎發生的風險。
因此,世界衛生組織(WHO)以及我國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建議孕婦接種流感疫苗,並於任何孕期都可以接種。
二、百日咳疫苗:建議接種的時間在懷孕27 到36 週之間,若有百日咳流行的狀況,建議更早接種;接種時一次懷孕只要一劑疫苗即可。
美國婦產科醫學會及我國的衛生福利部傳染防治諮詢委員會都建議孕婦在第二孕期後施打百日咳疫苗。由於抗體消失速度快,因此每次懷孕都要考慮重新接種。接種後孕產婦身體產生的抗體可以透過胎盤傳給胎兒,進而降低新生兒感染百日咳的機會。
若懷孕期間沒有接種百日咳疫苗,建議於在產後立即接種。如此可間接保護新生兒,或藉由母乳將部分抗體傳遞給新生兒。
接種疫苗後需至少兩週的時間才能產生抗體,才具有保護的效果。此外,建議接觸或照顧一歲以下嬰兒的家庭成員或保母,也應施打百日咳疫苗也防新生兒感染百日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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